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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何種行業能兼顧生計與利益眾生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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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3-10-17 13:14:40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
各位同修,有没想过從事何種行業能兼顧生計與利益眾生?我们现在所做的是更多利益我们自己,家人和公司,有些人说,我们把一部份所赚的钱捐赠回馈社会,这不是利益众生吗?有些人说我有做慈善工作,这不是利益众生吗?但是如果有一种行業能兼顧生計與利益眾生, 不是更好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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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3-10-31 12:38:28 |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longtianni2 于 2013-10-31 13:19 编辑

可能这个问题很难回答, 提供以下是聖嚴法師所说:

佛教徒應以怎樣的態度來賺錢?
有人問起,做生意不能說實話,所謂老王賣瓜,自吹自誇,如果賣瓜的不說瓜甜,那就無人問津了。既然如此,佛教徒能不能做生意?做生意是否犯了妄語說謊的戒?

再有人問,學佛的人不應貪心,相反的應該布施。可是做生意賺錢是為了得到更多的利潤,這豈不是跟佛理相違?

又有人問,佛教徒不可害人,如果做生意賺到錢而使他人虧本,又該如何?

也有人問,佛教徒可以從事股票投資、放利息、房地產買賣等活動嗎?因為這些事都有投機性質。

更有人問,佛教徒可以做糧食飼料等的買賣嗎?如果糧食飼料是被買去喂畜牲,是否間接助長了他人的殺業?

是的,以上這些問題都是我們應該面對而加以檢討的。首先必須瞭解,在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,人民分為四大階級,亦即1、宗教師的婆羅門,2、從事軍政的剎帝利,3、從事工商的吠舍,4、從事殺生等賤業的首陀羅。佛陀釋迦世尊除了不鼓勵從事首陀羅的職業之外,其他都在容許的範圍之內,而且加以讚歎,可見佛教徒從事工商業是正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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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3-10-31 12:40:23 |只看该作者
聖嚴法師:
至於說,做生意是說謊而騙人上當的行為,是有待商榷的,因為這並不是必須的手段,而是一般人的習慣和心理所造成的。貨真價實、信用可靠,是工商界應有的職業道德。也唯有信用可靠,才能夠可大可久,否則為何許多商號都要以幾十年以至上百年的「老店」招牌做號召?我曾經說過:「如果跟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做生意,不必擔心他欺騙你。」相對地,身為佛教徒如果還會讓人擔心我們用欺騙手段以招徠顧客,這不僅不是佛教徒的正確態度,甚至連一個小商人的基本觀念都尚未建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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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板
发表于 2013-10-31 12:42:12 |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longtianni2 于 2013-10-31 13:19 编辑

聖嚴法師:
佛法說應該從事正當職業,所謂正當職業,就是指於人於己都有利而無害的行業。既然如此,怎會自己賺錢而使他人虧本?當然,當你開的店經營不善或公司虧損累累時,不免會想脫手轉讓。由於各人的經營觀念和方式有別,社會關係也不同,知識能力也相異,因而同樣的行業和生意,在不同的經營者手中就有不同的結果,如某甲會蝕本,某乙可能賺錢。

基本上,不要存著把燙手山芋丟給人的心態去害人,而要希望他人因為承購你的原有產業而大發利市。同時,不要以為自己做不好的,別人也做不好;或者自己認為不好的,別人也認為不好。

只要你對自己賣出的東西不做虛偽宣傳,那麼,一旦有人願意承購,他一定會因此而得到利益。如果對方蝕本,這也不是你的存心,與你無關。總之,佛教徒做任何事業,都須以真心誠心待人,至於結果如何,不是你的責任,不必耿耿於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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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发表于 2013-10-31 12:43:16 |只看该作者
聖嚴法師:
股票和房地產買賣,是現代世界各國政府所公認的投資生意。前者是股票公司運用民間遊資,透過股票市場成為企業投資的資本,是發展工商、促進社會經濟繁榮的金融事業,應屬正當的投資。但問題出在有些人掌握大量股票而製造股票行情,並操縱股票漲跌,這是不道德的。要操縱股票只有大資本家才能辦到,一般投資人只能看行情的起伏買進賣出,故其中不免有些冒險的成分。在金融穩定的社會,操縱股票是犯法的,大企業家雖然擁有大量的股資,也不致於操縱市場製造漲落,否則會自食惡果,得不償失。

至於房地產投資,也是正當正常的商業行為。一般人所詬病的,是指炒地皮,壟斷房地產,不論購進或拋出都操縱於股掌之上,這不是正常的現象,佛教徒應該避免。若以正當的價格做合理的買賣,也是一種商業服務,沒有什麼不可以。

另外,就放利息而言,將錢存入銀行或合作社等金融機構,也是一種投資方法。而以民間的小額存款互相周轉或者集中投資於某些大企業,也是自利利他、繁榮社會經濟的途徑,值得鼓勵。不過,若為貪取高利而放高利貸,等於火中取栗,危險性大,往往連母款也被倒掉。佛教徒不可因貪高利而放款,一則自己沒有保障,二則對人剝削太多,有傷慈悲,最好不做。

至於商業的種類,古時有謂三百六十行,在現代工商業社會,可能超過三千六百行。不過,身為佛教徒有個原則,即凡是殺業、淫業、盜業、賭博和妄語,乃至於酒類等的買賣,都應避免;但是不能斬釘截鐵說某種生意不能做。比如開電影院,專門放映誨淫誨盜的影片,當然不可;若是放映藝術性、教育性和娛樂性的影片,則屬於正業。至於販賣糧食,只需以所賣的終究是供人食用,或是加工後用於工業的動機即可;即使別人買去喂畜牲,也是為了供給眾生吃的,我們本身並未從事殺業。當然,自己如果明知飼料是供養豬場養雞場之用,可以考慮改行或改變銷售的物品。總之,佛教不鼓勵殺業也不從事殺業,凡與殺業有關的,應該避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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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发表于 2013-10-31 13:17:18 |只看该作者
我的结论是无论你從事何種行業,身為佛教徒,不應只求自利而置他人利益於腦後,重点是我们必须了解这个社會是的因緣所成,“緣‘是關係的意思,我們參與社會做任何事,就跟其他人建立關係,而过程是由我们决定-自利?自利利他?我们只要记得自己始终都逃不过因果的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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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发表于 2013-11-2 01:45:36 |只看该作者
我觉得各种行业只要符合道德规范,不欺客,不要不擇手段,伤害到别人,保持双贏的局面,都是可以努力去赚钱,当然抱有自利利他的心态,就兩全其美了。更为殊勝的一点,能够把自己的财富,固定的数目拿来支持佛法事业,利益衆生,就是功德无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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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发表于 2014-3-4 21:36:02 |只看该作者
同意海螺的想法,要保持双贏的局面, 不要为了贪而害了对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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